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年审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gdbs.gov.cn 或中文搜索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用人单位仍然可用旧的(纳税人编码或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所在地的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授权码密码),分别从不同的入口登陆。
3、登陆之后默认转入网上年审首页,点击年审情况,核对用人单位信息。如有变更,在相应位置编辑修改,“保存”“确认”。无需修改的,直接点“确认”。
4、申报年审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如出现年审状态与柜台系统不同或其他异常情况,请点击同步数据。
5、单位确认信息,添加单位的在职残疾人职工,按要求录入信息。
6、完成残疾人职工的添加以后,还需要下载《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doc》文件,并按要求填写、打印、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或JPG图片并选择上传,上传成功后会出现“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图标。
7、根据单位申报信息,系统根据《粤财社〔2017〕51号》实施办法标准自动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数。
8、“申报结果”出来后,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申报。
9、申报通过后,需由后台人工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可能要1-2个工作日才能看到审核结果。到时请在系统首页的右上角(待办事项小图标)点击进入查看结果。
10、查看到系统首页,打开右上角“待办事项”,有列表显示你单位有多少份未确认的待办事项,在列表中找到申报当天日期的事项,点击查看,出现年审审核确认书。
11、点确认书左下方的“确认”,申报年审完成。如需要存档可自行打印《年审审核确认书》。
12、申报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自行到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交保障金。
13、凡在网上申报录入不了的残疾人或申报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上门申报。如有安排残疾军人的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后,须携带原件到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验证。
上门申报流程:
1、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注:因情况特殊,2018年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8月31日),已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按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
2、用人单位上门申报年审需要提交的资料:下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及提供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3、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需要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4、年审窗口初审、复核用人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核定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职工人数,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5、用人单位凭审核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自行到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交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