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11-03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年审申报,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8)32号)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全省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2020年用人单位申报2019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全省为140546人。其中:广州市38755人、深圳市11954人、珠海市6942人、汕头市2048人、佛山市8467人、顺德区6272人,韶关市2910人、河源市1581人、梅州市2137人、惠州市9987人、汕尾市384人、东莞市17470人、中山市9760人、江门市6559人、阳江市664人、湛江市3434人、茂名市1635人、肇庆市3049人、清远市3262人、潮州市604人、揭阳市1285人、云浮市1387人。并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5人以上(含5人)的231家中央、驻粤省属用人单位,进行登报公示,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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