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残联〔2022〕1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残联:
现将《广东省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对口业务部门反映。
广东省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意见.docx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