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残联〔2022〕13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
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妇联:
《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10月30日
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
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精神和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快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根据《中国残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成七个任务目标
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宗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供给充足、载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到2025年底,开展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登记有培训意愿残疾人培训服务率达到90%以上;为2万人次以上农村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编写10个以上线上培训项目课程;培育推出20个以上富有广东特色的优质专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依托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家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挂牌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二、开展七项培训内容
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分类组织实施,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大力组织中高技能人才培训、非遗培训、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人员培训等。
(一)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推动特教大专班或者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合理设置适合残疾人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开展面向残疾人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探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机制,为残疾人职业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设置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加强特殊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推广“心职教”“心职培”项目,开展智力残疾人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强与用人单位对接,收集用人单位就业岗位需求、用人需求,以未就业残疾人、易致贫返贫残疾人为重点,以掌握初级技能为目标,开展定岗、订单式培训;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培训;开展“残健融合”型培训,配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行动,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课程资源。(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由企业单独或依托培训机构对实习期或在职残疾人员工开展职业培训,采用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方式,稳步提升残疾人员工职业技能水平。引导企业支持残疾人员工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残疾人荣誉感和行业参与度。积极推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参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纳入补贴范围的各职业工种(项目)的补贴标准,对取得相应证书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补贴。(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鼓励各地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吸收残疾人加盟创业,开发加盟连锁项目培训。通过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残疾人公益赛,打造和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创新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结合现有场地(包括并不限于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残疾人创业创新培训。结合“四新经济”和我省市场需求,给予残疾人一对一创业培训指导,健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创业类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后续服务衔接。结合实施“马兰花”计划,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心组织中高技能人才培训。结合残疾人群体的实际需求,联合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组织数字技能培训,加大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培训力度。以自主创业成功的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胜的技术能手、具备专利专长的残疾人人才等为主要对象,建立省级残疾人人才库。积极组织残疾人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发挥残疾人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扶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开展非遗特色项目培训。推动“残疾人+非遗传承手工艺”深度融合,依托残疾人培训基地或其他适宜场所,组织开展剪纸、木雕、彩扎、刺绣、广彩、陶塑等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培训,动员当地有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培养非遗传承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予以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周密安排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人员培训。对规模较大、可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开展雇主培训,提高对残疾人群体就业能力的认识,改变用人观念。组织各级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人员和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开展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生涯规划等专项就业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更好服务于残疾人群体。(各级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服务七类重点人群
根据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针对不同群体残疾人和不同类别残疾人,结合地域优势,积极培育残疾人培训项目品牌,推出一批优质专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一)残疾人高校大学生。充分考虑残疾人高校大学生实际需求,通过举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赋能培训,为残疾人高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和精细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在组织形式上,注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内容安排上,兼顾就业与创业的需求;在成效检验上,注重理论与实操相衔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简历制作与求职面试技巧、职场商务礼仪、性格与职业倾向、劳动就业法规讲座、创业风险防范等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正确自我认知、掌握求职技能,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增强就业信心,提高职场竞争力,早日实现就业、职场圆梦。(省残联、省教育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村残疾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摸清具有接受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数量和状况,并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需求和当地优势产业、就业形势等,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结合“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工程,推动农村残疾人参与相关技能培训。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就业帮扶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残疾人妇女。统筹利用妇联组织和残联组织的各类培训资源,搭建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特教院校、妇女手工产品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托养服务机构为载体的妇女手工技能培训网络,开展残疾人妇女手工编织、刺绣、插花、剪纸、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等培训项目,打造“美丽工坊”、“七色花”等培训就业品牌,帮助更多残疾人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视力残疾人。继续开展盲人按摩培训项目,推广喜马拉雅盲人音频主播、助梦电商直播、粤听APP追光主播等品牌培训项目,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开展盲人咖啡、声音主播、音频编辑、数据标注、电子客服、心理咨询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各级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听力、言语残疾人。结合“南粤家政”,依托听障人士家政服务开展就业品牌培训。推广听障咖啡师、烘焙西点师、调饮师、茶艺师等培训项目。(各级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智力、精神残疾人。充分利用全省社区康园中心,结合地域特色产业,开展适合康园学员的手工类、加工类技能培训;依托社区康园中心学员和社工,推进喜憨儿洗车、肯德基“天使餐厅”、职康爱心车间、“心职培”、“心职教”、品香茶艺、星巴克展心计划、新起点爱心梦工厂等品牌培训项目。大力开发电商直播、电子客服、AI文译标注等居家灵活就业培训项目。(各级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肢体残疾人。开展“美丽工坊”、珐琅彩等非遗传承、“圆通助残”云客服及快递服务、消防设施操作员、烘焙员、义齿和耳模制作师、淘宝电商等多元化职业培训项目。(各级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七条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政策共享、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地残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在组织领导、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每年底向省残联报送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落实情况。
(二)扩大培训供给。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完善基地的认定、退出和评估机制。按照《广东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认定办法(暂行)》要求,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通过挂牌认证的方式,认定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实行分级动态管理。以中高等职业院校、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要对象,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共建共享行动,遴选和培育一批残疾人实习实训基地。
(三)完善扶持政策。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扶持政策,按规定对培训基地无障碍设施设备改造、新技能项目开发、师资培训等工作予以支持,鼓励、引导更多培训机构参与残疾人培训。完善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政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残疾人职业培训。完善残疾人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参加培训取得证书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四)做好资金保障。各地要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补贴。要针对残疾人群体实际,特别是部分类别残疾人需要辅助教学人员等情况,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残联自主开展和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培训,要科学编制预算,保障培训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五)规范培训管理。加强培训和促就业、稳就业的衔接,实现“职业能力评估——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创业项目)推荐——就业跟踪服务”全链条就业服务。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试点开展学习积分等形式的线上自主学习。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开发、收集、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组织优质课程资源,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线上培训资源库。健全线上培训资源开发、使用、审核、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线上培训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化、类别化、规范化,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培训管理,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金使用、结业审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建立学员满意度和第三方参与的培训质量评价制度。
(六)推进信息化应用。各地要切实用好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与即将建成的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培训人员和培训质量等进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要加强信息管理人员培训,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提高数据准确性;要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为制定政策、开展服务提供精准支撑。
(七)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平面和网络媒体,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方针政策以及针对残疾人的特别扶持措施。宣传残疾人技能人才典型事迹、残疾人通过技能提升和创业创新脱贫致富的成功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的认识与接纳,引导更多残疾人树立“技能立业”理念,走出家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