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17-09-12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图为理论学习现场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9月8日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在中心7楼会议室进行理论学习和集体谈话。

  首先,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原文;胡春华《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粤办通报〔2017〕第32期);传达并学习了中共广东省残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残联机关党务日常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残联直党〔2017〕9号);中共广东省残联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监督的通知(粤残联直党〔2017〕11号);中共广东省残联直属机关纪委关于印发《省残联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开展谈话提醒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残联直纪〔2017〕9号);中共广东省残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残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残联直党〔2017〕29号)等文件精神。

  其次,明确了近期中心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学习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对中心党员参加党员网上考学情况进行通报,中心满分率逐日增加;进一步充实中心网站党建工作专栏的学习实践内容;要求每位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7.26”讲话,并在本月提交心得体会;本月底前开展抄写党章的工作检查;每月10日前统一上交党费等的通知要求。

  最后,中心党总支部陈绪栋书记对每位党员做了集体谈话提醒。陈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党员权利义务,履行人民群众的代表职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二是要认清形势、坚守信念,永远做时代先锋。他强调,党的核心理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要在利益面前摆正位置;三是在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中践行责任和担当。就业是一个家庭尤其是残疾人最重要的出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大家做好这项工作,处处为残疾人就业努力,通过我们的服务使残疾人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注、关怀和关爱。

  学习是落实的前提、落实是学习的体现,行动比语言更重要。陈绪栋同志要求,大家在集中学习后,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思考如何在日常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工作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经常提醒自己——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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