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就业所大力开展残保金年审工作
图为资料图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启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办法》和《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2018年度深圳市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审核。规定要求2018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于2019年3月至6月期间,到属地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或区、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年度审核。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积极部署,向用人单位发出了年审通知,并要求工作人员加强政策、法律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年审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周到热情、坚持原则,仔细核实各企业的残疾人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定、社保缴纳等情况,及时纠正企业在残疾人就业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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