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2-08-23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一)办公室

    拟定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中心公务活动及对外接待、联络;承担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公文处理、机要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劳资、机要档案、信息综合、统计、宣传、文电处理、印鉴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承担党群、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生等日常工作。

组织、安排各部门对全省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 

(二)职业培训科

    拟定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在岗培训计划,统筹落实残疾人事业培训整体工作;指导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在岗培训,制定并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负责对全省申报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和部分申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的残疾人进行培训;开展残疾人特需项目(如盲人定向行走、手语翻译等)师资培训;组织开展全省残疾人高新特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就业服务机构的专业骨干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业务工作培训。

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适应评估。

定期开展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人才表彰。

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负责省内盲人和聋人参加自学考试的组织和省考试院授权考场建设工作。

(三)就业指导科

    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并指导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开展残疾人职业心理咨询、职业康复训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负责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和管理,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为残疾人提供求职登记、求职定向指导、档案管理、就业援助等服务;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向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承办高科技助残工作。

(四)监察督导科

    负责检查指导全省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年审、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受理中央驻穗、省属用人单位减、缓、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开展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提出促进残疾人就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议案;指导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残疾人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协助教就部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活动。

(五)盲人按摩科

    指导全省盲人按摩机构行业化管理,负责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全省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盲人按摩行业自律标准及相关政策建议案;为盲人保健按摩人员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和医疗按摩人员申报初、中级职务职称提供服务;承担省盲人按摩学会、省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委员会、省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日常组织工作,并开展盲人按摩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开展盲人按摩培训,指导盲人按摩培训就业基地建设。 

(六)信息管理科

    主要承担广东省残疾人事业统计任务,建立广东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库;统筹全省信息无障碍工作,统筹协助全省残联系统办公信息化、自动化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互联网网站,建立省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库;指导全省残联系统的网站建设;承担省残联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与服务,逐步建立数字图书馆;承担残联系统的网页设计、软件开发、多媒体技术、信息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产品的服务。承担全省残联系统的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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