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04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有关要求,结合《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内容和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

  请各级残联以“强宣传、细指引”为原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官方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络工作群等渠道,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见附件)提前做好宣传工作;根据《近两年年审延长期内申报用人单位统计表》(见附件)对重点用人单位特别是近两年在年审延长期内才申报的用人单位进行“一对一”电话沟通或实地访企宣讲,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及时申报。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请各级残联按照《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按比例就业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各级残联仅可使用本辖区残疾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进行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数据分析、政策分析,不可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无关事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信息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和提供,并对所有数据予以严格安全防护。相关业务负责人、年审工作人员必须与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各级残联对从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保密培训、保密检查工作。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办事满意度

  各地市残联要认真学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服务规范》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基层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专业、准确、耐心解答用人单位和残疾人的问题,做好一次性告知,优化用人单位和残疾人的办事体验,提高用人单位办事满意度。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docx

                  近两年年审延长期内申报统计表 .docx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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